重庆市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等赛项将于今年3至5月举行,经学校研究决定,为参赛学生统一办理停课手续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信息及培训课表填报流程
1.请赛项所属二级学院组织参赛学生填写停训、停课信息,审核后将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纸质件在3月1日下班前报实训中心。若参赛选手涉及非本学院学生,请赛项所属二级学院与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沟通并确认;实训中心汇总复核后,将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纸质件交教务处作集训期间的停课安排(学工部作集训期间停军训的安排);
2.各二级学院组织赛项指导老师制定培训课表,审核后将电子档和签字盖章纸质件在3月2日下班前交实训中心汇总培训课表。
二、培训及学生管理
1. 即日起,已申报停课集训赛项可开展学生停课集训工作。停课集训期间,各二级学院加强师生集训工作管理与服务,实训中心根据培训课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督查;
2.各项目指导老师负责集训期间学生考勤工作,每周一下班前由二级学院汇总上周考勤报实训中心。学生未按规定参加集训,相应学时按旷课处理;
3.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集训师生疫情防控工作。
三、停课成绩认定
(一)因集训而未能参加教学计划内课程考核的,且集训期间无旷课情况的,成绩按照以下方法认定:学生参加市级A类及以上赛事并获奖,按优秀认定;学生参加市级A类及以上赛事未获奖,按合格认定。
(二)集训完成后,集训期间所耽误的课程教学仍在进行的,应立即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及考核,成绩按照以下方法认定:
1.集训后旷课达到应参与课程学时的2/3以上,取消考试资格,成绩不予认定;集训后教学计划内课程缺考或考试违规,成绩不予认定。
2.学生按照要求参加课程的学习及考核的,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认定:
(1)学生参加市级A类及以上赛事并获奖,按优秀认定;学生参加市级A类及以上赛事未获奖,按合格认定。
(2)学生课程考核成绩高于认定成绩的,按照课程考核成绩据实认定。
(三)在集训及比赛完成后新开设的教学计划内课程,不按本通知相关条款进行认定。
附件:
1.2022年技能竞赛停课学生统计表
2.学生技能竞赛停课集训赛项汇总表
实验实训中心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2年2月28日